「友邦巨輪債券基金」將於8/15轉型為類貨幣市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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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1 14:20:00)

為因應金管會針對投資國內債券型基金之分流計畫,友邦投信所管理「友邦巨輪債券基金」已於日前向主關機關申請並獲准成為「類貨幣市場基金」,轉型基準日為8月15日。

友邦巨輪債券基金經理人陳憶萍表示,「友邦巨輪債券基金」一向採取高流動性與高債信品質並行管理,即使未來基金將投資大於七成高流動性的資產比重、維持買斷債券佔基金淨資產比重至三成以下的資產配置策略,「友邦巨輪債券基金」亦更具有高流動性與淨值穩定度高等特性,擁有高額現金的投資人可以將「類貨幣市場基金」做為現金管理的重要工具。

友邦巨輪債券基金分流後,基金之目標加權平均存續年限將低於一年以下(至95年7月31日止之加權平均存續年限為0.49年)。該基金投資無擔保公司債須符合至少信用評等AA-級(含)以上,投資有擔保公司債之擔保銀行須符合AIGGIG核准銀行標準(約相當於信用評等A-級以上),並限制投資流動性較低之資產,如結構式債券、結構式定期存款與次順位債券等。除此之外,還針對所有投資項目進行定時風險評估與監察,監察範圍包含投資標的、存款銀行與往來交易商等。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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